延安時期簡政廉政對“三嚴三實”的啟示
中國共產黨老一代革命家歷來提倡并踐行“儉樸”的傳統,形成了一系列富有啟示的歷史經驗。延安時期,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,時刻保持艱苦奮斗、勤儉節約的作風。
延安時期黨的以儉促廉方針,注意從高級領導干部抓起,邊區領導同志以身作則,并通過各種制度約束,防止高級領導干部的奢靡浪費現象。延安時期以儉促廉的宣傳教育及法律規范,在邊區公務人員中形成了很好的效果,實現了廉潔政治的目標。
延安時期實行以儉促廉,對民主政治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。延安時期,在黨的領導下開展了普選運動,民主選舉極大地教育了民眾,調動了民眾參與政治、監督政府的積極性。邊區政府的節約運動,因為有民眾的廣泛監督,成效更為顯著。人民群眾無時無處的監督,成了邊區干部儉樸、廉潔的促進劑。
簡政廉政法制化建設保障了以儉促廉目標的實現。延安時期節約、廉潔的實現,并不僅僅是依靠著宣傳教育的方式,它更是通過各種規范性的法律文件得到有效保障。《懲治貪污條例》特別將“為私人利益而浪費公有之財物”的行為列入貪污罪的10類主要行為,從而使懲治浪費公物的公務人員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。這一立法,在中國近代法制轉型以來的官員瀆職立法中也算是一個創舉。